办理以市、县(区)政府和宝鸡高新区管委会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直接起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案件。
负责人:王小颖 联系电话:0917-326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