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警务)处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3-12 15:53:01 浏览次数: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部门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各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和交流意见;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资格证书代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法律从业人员的职前培训。

    负责人:高瑜   联系电话:0917-326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