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陈仓区):“枫桥式”帮扶,暖了59岁社区矫正对象的心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28 14:47 浏览次数:

社区矫正促新生帮扶教育暖人心

——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县功司法所开展“枫桥式”社区矫正帮扶

“多亏有你们,我这心里才轻松一些”。59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张元(化名),一手拄拐一手颤颤巍巍地握住县功司法所所长洪涛的手,激动地流下了眼泪。

图片张元为县功司法所送来锦旗

“枫桥经验”历经60载而不衰,并历久弥新。社区矫正对象张元就是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县功司法所“枫桥式”社区矫正帮扶的受益人。

2022年,张元在一次劝架时过失致一人重伤二级,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连带赔付受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1625.77元,扣除已赔偿的13600元,还应在缓刑期间向原告吴前赔偿38025.77元。

好心办成坏事,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年迈且又行动不便的张元生活更加穷困,对生活也丧失了希望。2023年1月5日,张元来司法所报到依法接受社区矫正,因年龄较大且患有糖尿病、脑梗等疾病自身行动困难,根据其身体情况司法所依法申请经区司法局审批免除其参加公益活动和集中学习,并对他进行了首次心理疏导,使其尽快适应环境;同时对其采取重点管理,时刻注意张元的动向,每月对张元进行两次谈话疏导,及时掌握张元的心理状况。张元独居在离镇上较远的一个村子,司法所干部也不辞路途辛苦,每月都去探望,了解张元身体、生活、心理状况,对张元单独进行普法教育、心理疏导。

图片县功司法所所长洪涛对张元及邻居双方进行调解

在入户走访中司法所了解到张元一家与被害人一家因赔偿不到位且又无力继续赔偿一事关系日趋紧张,双方家属都有怨言,时常两家在路上见了面也会争执。

赔偿金问题就是焦点。找准症结后,司法所与区检察院积极联系,为被害人争取到了3万元的救助金,两家的结解开了。这笔救助金大大减轻了张元支付赔偿款的压力。

张元没有收入、基本生活无法保障、每月买药花费负担较重,悲观失望的情绪一直笼罩着他,因此对社区矫正产生了抵触。得知情况后,司法所联系镇民政办开辟绿色通道,为张元申请1200元的临时救助金,同时与村委会协调镇民政办上门入户核实情况,申请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张元的愁容逐渐消失,逐渐乐观起来,表示要在以后会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努力回报社会。

洪涛所长表示:“无论面对是普通群众还是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将矛盾纠纷快速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状态,既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升级激化,又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帮助老百姓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及陈仓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力度,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