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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司法局推行“1211”工作法 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新路子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3-08 10:05 浏览次数:

宝鸡市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服务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协调经济社会关系、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巩固基层基础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推行“1211”工作法,在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中,探索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眉县新路子。

配强一支队伍

打造纠纷化解主力军

按照“3+2+1”模式,任命人民调解员470人(其中专职调解员108人,兼职调解员362人),既引导推选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两代表一委员”等调解“新兵”,又注重保留具有较高威信且经验丰富的“五老人员”、乡贤、网格员等调解“老将”。新老调解员互补协作,通力合作,调解工作成效更加突出。在全县建成111个调解组织,其中县级调委会1个、镇(街)调委会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94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8个,建成了以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为主体,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近年来,在处置封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上市赴省进京越级访、征地拆迁、突发事件纠纷等方面,调解员总是冲在第一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灭火器”和“稳压器”的作用。

落实两个待遇

坚实调解工作基础桩

经过前期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出台了《眉县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眉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并配套了《眉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为县镇村(社区)三级专职调解员落实了定额补贴,并根据专兼职调解员调解案件难易程度发放以案定补补贴待遇。近两年,共审核调解案卷2000余件,发放两类补贴60余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矛盾纠纷的调处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排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忧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深化一个环节

再创人民调解新业绩

按照“五有”(有标识牌,有印章,有回访记录簿,有纠纷调解统计台账,有调解室)、“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六统一”(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标准巩固加强调委会建设,全县共59个村(社区)调委会被命名为“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调委会推进依法治县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纠纷,实现由重情、重理调解向依法调解为主,法、情、理并用转变。在坚持利用村头、地头、炕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调解方式的同时,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联合调解等方式,从“我说你听重说服”转变为“以人为本重服务”,从“和稀泥”转变为“讲法治”,实现源头预防、事中化解和事后回访相结合,既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更要让调解工作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用活一个平台

实现纠纷化解零距离

积极适应调解工作进入智慧时代的需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增加优质司法服务供给,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积极推行“帮忙有一套”app在线智慧调解平台,努力把调解工作从现场办逐步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矛盾纠纷实现“网上立、在线调”,对调解员实现“自主选”,调解服务24小时“不打烊”。对不会使用电子设备的群众,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借助“最多跑一次”改革,设立县镇村“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预、调、裁、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通过“互联网+纠纷化解”形式,打造“线上+线下”“现场+远程”以及“分、调、裁”有机对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地解决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