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杏林司法所:巧用“加减乘除”诉前调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 2024-03-29 14:19:26 浏览次数:

近年来,扶风县司法局杏林司法所充分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成功化解多起准备进入诉讼阶段的矛盾纠纷,让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高效便捷,同时也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01做“加法”增设专人对接

杏林司法所与杏林法庭加强联动协作,特指定从业20余年、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办主任、村退休干部等人员担任杏林法庭诉前调解员,杏林法庭庭长担任业务指导员,充分发挥这些人员在民事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的专业特长,尽可能将案件在诉讼前有效化解。近期,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杏林镇长命寺村排查出一起涉及38万元的家庭财产纠纷,当事人郭某已经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准备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亲属间的纠纷,若矛盾最终通过法院判决得到解决,双方亲情的纽带将会越来越淡,最终断掉,而且打官司也要费时费力费钱。于是杏林司法所和杏林法庭刘庭长通过双方同意,将双方当事人约到司法所进行调处,调解员贾登科、郭录揣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先从亲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解,然后再从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讲解,讲到打官司后双方今后见面、邻里的影响、老人夹中间的难为种种开展了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就矛盾纠纷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当即到法院撤销了上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向司法所和法庭表示了感谢。

△杏林司法所与杏林法庭开展群众借贷纠纷调解。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当场撤诉,借贷人当场返还借贷款项。

02做“减法”化解高效便捷

法庭接到法院的案件后由法官判断,案件中只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较为简单的纠纷,鼓励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这样既同样化解双方矛盾,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时间、精力、金钱,还节省司法资源。

杏林镇现有调解员44名(人民调解员、陪审员),家事调解员65名(退休干部、乡贤、党员、宗族威望高代表、包片民警),妇女信访化解员39名(村妇联主任、网格员、退休教师)。三支队伍里面有高学历的退休教师和退休干部和民警、有经验丰富、法律知识储备较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擅长邻里纠纷的村干部和妇女主任,有能以理服人的宗族代表,他们就在群众中、就在群众身边,有了矛盾他们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介入化解。三支队伍的完善大大提高了诉前调解人员队伍的力量,满足了各类纠纷的需求,让化解矛盾变得更及时高效便捷。

03做“乘法”调解成效显著

诉前调解达成的协议与法庭判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高效便捷诉前调解结果和法院诉讼同等的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缓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从真正意义上从双方心里化解了矛盾。诉求调解时杏林司法所调解员联合法庭法官一起对当事人讲道理、讲法条、分析利弊,每一个诉前调解都要经过多次耐心劝说调解,直至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给当事人吃颗“定心丸”,司法干警为其拟定调解协议,协议当事人可以让自己的亲属、身边的朋友为其把关,为进一步给调解协议书加上一道“保险”,法官还可以现场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让双方当事人彻底“把心放到肚子里”,群众的诉累相对于诉讼程序大大降低。诉前调解的案件我们一般采取当面调解、电话预约双方当事人、或到当事人住处进行调解,案件的社会效果明显,当事人满意率高。

△杏林司法所与杏林法庭联合调解群众婚姻家庭纠纷

04做“除法”回访双方化干戈

对于已经调解结束的案件,杏林司法所针对协议是否切实履行、对相关法条是否还有不清楚、对调解工作和调解员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回访当事人,让双方彻底放下心结,矛盾彻底化解。在回访中我们告知立案当事人及身边群众,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的便民性、效率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增强群众对诉前调解的认识,积极引导群众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利益。

下一步,扶风县杏林司法所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沿,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优化诉前调解程序,力促“诉前调解+当场履行”,为平安杏林、平安扶风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