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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五项机制"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17 10:23 浏览次数: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精神,麟游县司法局结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研究建立了"五项机制",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

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

认真组织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或案例,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业规范作为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纳入执业年度考核。

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

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制度,在考核指标中,加大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分值占比。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以及投诉处理等形式,主动查找和发现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抓早抓小常态化机制

严格律师准入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执业人员的政治表现、个人品行和实习期的表现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健全律师事务所政治学习、业务管理、律师教育管理、投诉查处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责任。

齐抓共管常态化机制

联合县法院建立联席会议监管机制,努力在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搭建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明确负面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权利保障,划定交往红线,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

违规惩戒常态化机制

健全律师执业投诉查处机制,计入律师诚信档案,与律师年度考核挂钩,通过强化律师依法依规执业的意识,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规范了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