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推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07 15:51:08 浏览次数:

关于宝鸡市推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拟推荐扶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凤县社区矫正管理局2个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张宏星4同志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711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宝鸡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3261206

通信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惠民路17号宝鸡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721000

附件:宝鸡市推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宝鸡市司法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宝鸡市推荐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2个)

1.扶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基本情况:扶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2023年7月成立,现有工作人员5名。

主要事迹:扶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各项规定,有力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该局坚持高起点规划、大力度投入,全力打造“三区十八室”,高标准建成智慧矫正中心,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硬件保障。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管“654”工作法。“6”:即六种方式全面监管。一是手机定位监管;二是帮教小程序打卡;三是突击走访检查;四是常态化“周闻其声,月见其面”;五是电子手环严控;六是信息化核查。“5”即:五大主体联动督查。一是与检察院联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执法检查;二是与公安局联动,通过大数据比对对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开展不定期核查,防止失联漏管。三是与村(居)委会联动,落实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四是与家属联动,帮助其修复家庭社会关系;五是与律师事务所联动,增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矫正其行为恶习。“4”即:四个方面分类帮扶。一是分刑种。根据矫正对象罪名的不同,分别进行交通肇事、帮信、酒驾等主题轮训。二是分性别。根据矫正对象性别,提供上门调查和帮教,展现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文关怀。三是分管理级别。根据矫正对象表现差异,进行严管和普管,制定不同级别管理措施。四是分经济情况。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开展关爱活动,协调镇(街)相关部门落实低保救助等政策,保障其最低生活。他们坚持注重收集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身说法的形式讲好矫正故事,教育引导矫正对象端正态度、强化身份意识、主动接受矫正,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凤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基本情况:凤县社区矫正管理局,2023年8月成立,现有工作人员6名。

主要事迹:凤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落实省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全流程规范化工作机制。按照《社区矫正文件制度汇编》要求,印制标准化档案盒,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做到“材料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无缺,保管妥善有序”。全面加强监管帮教精细化程度,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县内9家社区矫正基地和10家安置帮教基地作用,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提高矫正对象就业能力。全面推进监管方式智能化应用,严格按照司法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制定实施方案,高标准建成包括“三区十八室”、功能齐全的“智慧矫正中心”。为全县9个司法所配置桌面式矫正平台终端3台、移动式矫正平台终端6台,初步建成了“智慧矫正”体系,通过线上定位签到、请假审批、心理评估、思想汇报上传等无纸化管理方式,提升了智慧化管理程度。依托县局指挥中心在9个司法所安装社区矫正视频督查及视频会议终端,通过终端连接,实现了县局指挥中心、司法所、矫正对象实时互动,做到了社区矫正对象随时受监管,指挥有保障,社区矫正监管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先进个人(4名

1.张宏星

基本情况:张宏星,男,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20年8月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现任宝鸡市岐山县司法局副局长。

主要事迹:张宏星同志分管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他总结出要干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秘诀就是“情法并用、法理相融”。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就严明矫正工作纪律,使他们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平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谈话训诫教育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让社矫对象真正服从管理,要从思想和行动上使他们得到实质性的改变;并要求在社矫对象解矫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增强社矫对象的自信心,促进他们的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他始终坚持围绕“三化”建设精准发力,邀请律师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整合资源力量,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信息融合。

2.李  珊

基本情况:李珊,女,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18年12月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现任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

主要事迹:李珊同志参加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始终坚守政治本色,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主脑,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勤学善思,以学促干。她探索建立了陈仓区社区矫正“三大类”“三统一”档案管理模式以及“矫正方案精准化、矫正力量多元化、教育矫治多样化、日常监管精细化、档案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督常态化”的“六化”监管模式,推动陈仓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她创新利用延伸用警经验进行有益探索,协调对接虢镇戒毒所整建制选派戒毒干警至社矫中心和6个基层司法所,切实解决了矫正工作力量弱、用警难问题。她积极推动建立了陈仓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团队,形成了“一人一档”形式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服务档案,被省厅称为全省首创关注重点对象、关心未成年对象,不厌其烦指导基层、联系亲属,但始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时刻不忘党员身份,恪守清正廉洁底线。

3.白海军

基本情况:白海军,男,197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20年6月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现任宝鸡市凤翔区城关司法所所长。

主要事迹:白海军同志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甘愿充当连接矫正对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主动投身社区矫正工作。他坚持对矫正对象做到“四必访”,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他心系社区矫正对象,把社区矫正当作一项以心换心的工作。在走访过程中,充分了解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无工作收入、家庭生活拮据的人员,他积极与社保、民政等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低保金、救助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人员,他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他帮助身患重症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安排住宿、组织捐款、联系医院,让其感受到了更多的温暖和人文关怀,促使其真正从内心反省自身,顺利融入社会。

4.段小东

基本情况:段小东,男,198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2021年4月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现任宝鸡市眉县首善司法所所长。

主要事迹:段小东同志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开拓创新。他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因人施矫”的社矫理念,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他们的奉献精神。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组织他们主动投入防疫一线。注重法治培训和警示教育,多年来坚持做到每月两次集中报到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做到学习有主题、学后有所得。首创绘制“社区矫正周期树”,用树干标示入矫、执行、解矫三个阶段,用树叶标示25个工作主题。既让社区矫正对象清楚了自身应该如何度过社区矫正期,又让社会大众了解了社区矫正是什么、做什么,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明晰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