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5 17:03:14 浏览次数:

根据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我市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已经完成网上填报申请信息的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期间,到宝鸡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3个月以上)。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太白县)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惠民路17号宝鸡市司法局522办公室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0917-3263875,3260866

宝鸡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