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28 15:39:39 浏览次数:

根据司法部、陕西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证书人员范围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宝鸡市司法局522室(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惠民路17号)。

三、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领取,领取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请人应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应遵守秩序,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联系电话:0917-3260866,3263875            

宝鸡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