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理念,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太白县法院、县检察院在鹦鸽镇文化广场,通过流动法庭公开审理发生在本镇村民康某因使用电猫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以身边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员宣布开庭。被告人康某被带入流动法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起诉书,并针对本案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一进行举证和法庭辩论。
为了进一步巩固庭审的法律宣传效果,庭审结束后,太白县法院、县检察院在镇驻地鹦鸽街村举办了秦岭生态多样性保护、以案说法宣讲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杰深入剖析了本案件事实及康某违法行为,县法院院长张岩对被告人违反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要求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以保护庄稼等其他名义使用电猫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捕猎工具,乱捕野生动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镇党委书记强荣锦指出,鹦鸽镇全域处于秦岭生态保护区范围内,全镇广大群众要吸取康某案件的教训,严格遵守秦岭生态保护相关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生活。
镇机关全体政法干部和部分群众在参与旁听后纷纷表示,“今后要自觉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和遵守,坚决改掉捕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