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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司法动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宝鸡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的要求,市局在集中学习、专题报告、专题宣讲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4月3日,为落实“五个一天”学习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头,分别组织各分管科(处)室,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扎实的学习讨论。现将局党组成员组织各科(处)室学习的情况摘编如下: 苏红旗:解放思想是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勇创一流”的一大法宝。解放思想,前提是“想”。只有勤思敏想,才能敢为人先、超越自我。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实践,多做一些看似条件不成熟但努力后做得很成功的事情,多做些历史性、有特色、有影响,经得起后人评说的事情。解放思想,着力是“破”。只有反骄破满,才能打破现状、开拓创新。这些年,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建设和发展呈现极好的态势,但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无论是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不符合,还是工作做法上的不完善不到位,以及体制机制上的影响和制约,或多或少地存在。尤其是有些同志思想上有道“箍”,必须着力破除。解放思想,重点是“放”。只有放开眼界,才能集聚力量、争先创优。要实现围绕中心跳出司法行政看待司法行政,向上争力;要跳出“一时一域”审视行业资源、职能优势,实现加强协作,向外借力;要跳出单位局部放眼系统,实现上下联动,内部聚力。放开眼界,就是要从思想观念、发展理念到工作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学先进、超先进,创示范、作表率。解放思想,关键是“干”。只有真抓实干,才能勇创一流、实现跨越。解放思想贵在行动,解放思想关键要见诸行动,做到点滴养成,岗位实践,从具体工作干起。在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过程中,必须把践行科学发展观与司法行政的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必须把解放思想贯彻于全过程、多层面、多环节,把抬高学习标杆、提高工作标准贯彻于全过程、多层面、多环节,抓落实、见成效,让“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试点工作成为科学发展观在我市新一轮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动实践,努力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示范发展。
李宏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司法行政科学发展,前提是提高认识。要通过学习,提高对科学发展的思想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方法,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科学发展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到自身工作实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既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由行政执法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就要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谐执法的意识、公正执法的意识、责任执法的意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六个要”:机制要健全、政务要公开、权力要规范、效能要提高、说理要透彻、队伍要加强。
白明: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严格遵守律师的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律师的职业精神要求律师必须恪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法律服务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在法律服务环节上下功夫,从节点服务到连点成线;在法律服务形式上下功夫,从幕后服务到台前亮相;在法律服务管理上下功夫,从管理为主到注重服务;在外部环境营造上下功夫,以正面宣传谋求更好环境。
曹长征:践行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树立科学发展理念。要全面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深入查找阻碍科学发展的思想障碍,着力转换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维方式,切实提高敏锐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更新观念,掌握科学方法,用宽广的眼光去善于、精于、勤于发现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上,进一步提高理解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为民发展的能力,提高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提高确保安全发展的能力。
李明伦: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目的,关键在于指导实践。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是要将纪检监察工作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好司法行政系统每一个党员干部不出问题,不犯或少犯错误。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通过行风热线、信访接诉等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效能。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惩防工作制度体系,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肩负起“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重任。
朱江: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与时代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理论地位。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理清思路、谋划工作的过程,对工作职能再认识、方向再明确、重点再突出、措施再落实,着力构建大稳定、大宣教、大服务机制,努力把活动的成果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突出重点、充分履职上,体现在市委提出的“四个一”和“五个突破”上,体现在“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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