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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律师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意义
去年12月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周永康同志,分别在司法部报送的《关于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前一段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基本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显著成绩,深刻指出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求不断巩固、发展成果,抓好组织落实,着力发挥好作用,把我国律师队伍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发展和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一定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队伍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部和司法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发展、完善的工作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实现律师事务所建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律师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努力把更多的合格优秀律师发展成为新党员。
——律师党员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深入有效。实现对律师党员的全面理论武装,努力使广大律师党员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律师行业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律师党员宗旨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得到严格遵守,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律师行风得到明显好转。
——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实现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接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对律师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律师工作中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律师党员服务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落实和推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建设。
1、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凡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6月底以前全部成立单独党支部。符合条件成立党支部而不按要求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暂缓年度考核。
2、不够3名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要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最多不超过5所10人,支部书记由律师协会党组织派人担任。
3、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党组织指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共同负责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展新党员。鼓励律师事务所优先招聘党员律师入所。
4、继续做好律师行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凡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专职律师,暂缓年度执业考核。
5、进一步加大律师行业新党员发展工作力度,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全市今年至少发展5名新党员。
6、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健全完善律师党员的电子信息库。
(二)积极培养和建立一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示范窗口。
1、今年要在全市律师行业建立3个示范窗口党支部。选择律师党员人数较多、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办公场所面积较大、作用发挥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窗口。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和相关律师事务所要投入必要的精力和财力,于4月底以前在示范窗口单位把党支部的党员活动室建立起来。
2、要在全市律师行业全面建立和推广“党员律师示范岗”,积极开展“党员律师亮身份,服务群众做承诺”活动。
3、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示范窗口建立后,要召开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会,组织各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进行参观学习,推广经验。
(三)在全市律师行业积极组织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和争当“优秀律师党员”活动。
1、律师行业“五好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按照《党章》要求,党支部领导班子健全,成员分工明确,以身作则履行职责,在推动律师事务所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政治引导和组织保证作用;
(2)党员队伍好。律师党员队伍发展较快,律师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带头依法诚信执业,认真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3)工作机制好。积极实行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及合伙人和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律师党员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党建工作物质保障机制;
(4)作用发挥好。积极创新党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推动发展、联系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5)社会反映好。党支部积极带领广大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做出优异成绩,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2、优秀律师党员的基本条件:
(1)能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始终坚持党员先进性,在日常工作中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2)拥护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3)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4)在执业中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在下半年适当时候对“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律师党员”进行表彰。
(四)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1、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方面,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和诉讼代理业务工作,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政府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作用。深入推进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在各项执业活动中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和法律原则,积极推动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法治进程。
3、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要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搞好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律师队伍的理论武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行风建设,切实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实行执业公开,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4、在推进经济建设和保民生方面,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深入推进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工作和律师服务“三农”工作,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积极推进“百家律所、千名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安置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调整充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宝鸡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苏红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宏祥、王玉祥同志担任,成员由王明奎、张广军、张国春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律科,具体指导全市律师党建公证,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二)建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长效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五)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任务纳入司法行政机关有关各部门、律师协会年度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宝鸡市司法局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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