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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法制宣传2010年宝鸡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市加速“五大突破”、实施“率先发展八大工程”的关键之年,也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十届七次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平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研究制定下一个五年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规划,推进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发展,为加快和谐宝鸡、法治宝鸡建设,推进实施“率先发展八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维护宪法权威,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着力加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加速“五大突破”、实施“率先发展八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先行”主题宣传队活动。在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知识产权、人口、资源、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和人民调解建立联动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性矛盾的发生,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3、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4、组织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建设奠基”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整合全市法制宣传资源,发挥普法讲师团、律师协会、法学会、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等精通法律、谙熟经济、经验丰富的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个层面上宣传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促进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与有关部门配合,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5、组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警示教育引导”主题宣传活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二、围绕促进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6、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创新和丰富“法律六进”方式方法,切实扩展“法律快餐”的内容和形式。 7、以增强依法执政、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内容,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工作。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和公务员法律培训、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有条件的县区、部门,可组织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旁听案件审理,参加人民调解等。探索创新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方式方法。 8、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规范管理,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市委依法治市办拟联同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就法制副校长的配备使用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继续开展“省级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今年命名1个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9、积极推进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树立员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会同市国资委等单位举办1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 10、着力推进普法工作重心向农村(社区)基层下移,为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法律培训工作,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能力。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和完善农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努力扩大农村(社区)普法的覆盖面。 三、着眼于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稳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 11、加快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探索区域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成效。要制定完善法治县(区)创建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开展“法治乡(镇)”创建。各县区要在6月份前完成法治县(区)创建启动工作,并及时确定法治乡、镇创建示范单位,川塬县区确定5至7个示范乡镇,山区县确定3至5个示范乡镇,并于4月份前将创建示范乡镇名单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 12、积极组织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参评上报工作。按照司法部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全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上报工作。年底,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合“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将命名表彰一批“法治县区、乡镇”创建先进单位。 13、大力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加大 “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校园” 、“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创建法治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14、不断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进一步形成“大普法”的法治城市创建格局。要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协调联动,举社会各界之力,共同做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形成法治城市创建的合力;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考察和督促检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 四、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实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5、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是今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6、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自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7、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18、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份开始。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4至5月份为自查阶段,于5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下半年,做好迎接全国和省市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和部门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19、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逐级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 五、充分展示“五五”普法成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20、认真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把开展“五五”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1、加强宣传栏、互联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类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网络,将法律文化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中,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氛围。 22、认真组织开展好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做大做好各项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普法讲师团和法律志愿者的作用,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23、加强调研信息通报,宣传推广普法成果。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和《宝鸡依法治市》通讯的作用,宣传和推广一批有鲜明时代特色、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大、深受广大普法对象欢迎、成效明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发展。年底,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对《宝鸡依法治市》优秀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六、从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出发,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24、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活动,探索工作规律,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 25、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26、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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