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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法律援助爱心接力创造的生命奇迹被市委书记唐俊昌称为“悲奇”的市区滨河路交通肇事案近日传来好消息:成为植物人的一对恋人张扬、李甜双双苏醒。请看 —— 爱心接力创造的生命奇迹
韩强娃 王兵 (宝鸡日报记者)
“给全市人民带个信儿,我弟弟和他的女朋友醒了!”
2009年 12月 28日上午,一个女孩在表弟的协助下,手拿“帮助受害人依法维权,为百姓撑起法律蓝天”的牌匾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他们对法律工作者无私援助的真诚谢意。
这位女孩就是市区滨河路交通肇事案受害者张扬的姐姐张莉。“我代表我们全家,衷心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感谢好心市民对我们无私的帮助!”张莉饱含泪水,但脸上挂着笑容。
这是一出人间少有的离奇悲剧——一个月内,两个家庭四口人在同一地点遭遇两起车祸,一对年轻恋人变成了植物人,两个家庭的大人被撞成重伤!
这又是一曲充满着人间正义的友爱之歌,在社会各界的关爱、援助下,一对变成植物人的年轻恋人双双苏醒,被医学专家称为“奇迹”。“ 7· 28”交通肇事逃逸案民事赔偿部分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受害人张武举和犯罪嫌疑人达成了赔偿 58万元的调解协议,首笔 48万元赔偿金已经支付到位,解了张家后续治疗的燃眉之急。
爱心与死神赛跑
2009年 7月 3日晚, 21岁的张扬骑着摩托车载着女朋友李甜行驶在市区滨河路上。当走到石鼓山橡胶坝库区悬索桥附近时,突然一辆小车急驶而来,将他俩撞飞,两人顿时失去了知觉……“我们赶到医院时,我弟和他女朋友浑身是血,昏迷不醒。专家会诊后说,两人都属特重型颅脑损伤,苏醒几率很小,有可能成为植物人!”时至今日,张莉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仍满脸惊恐。
然而,祸不单行! 7月 28日晚 9时许,张扬的父亲张武举和李甜的母亲李秀萍到孩子出事地点察看现场时,一辆从东向西行驶的小轿车将两人撞翻在地,肇事人逃逸!
两家四口人住进了同一医院。张武举左小腿截肢,李秀萍颅脑损伤,接踵而来的祸事让两个家庭雪上加霜,悲痛欲绝……
经渭滨交警大队半个月的艰苦奋战,8月 12日下午 3时半,民警在我市某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内查获了肇事嫌疑车辆。同时,传唤了交通肇事案件嫌疑人董某。随着对案件的进一步深挖,牵出了马某唆使其表弟董某作伪证,顶替自己充当“ 7· 28”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的真相。
交通肇事逃逸案虽然侦破了,然而巨大的医疗费用,使两个家庭陷入困境,举步维艰。“不说别的,光我弟张扬一人每天的医药费就达 9000多元!”张莉说。
张扬一家四口人,父亲张武举退休后每月仅有一千元养老金,母亲没有工作,操持家务,姐姐在外打工,而张扬没出事前在经一路“练摊”。李甜是个单亲家庭,母亲没有工作,就*低保和李甜每月打工的收入维持生活。
据张莉说,为给四人治病,她家把房子抵押后贷款 10万元,李甜家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然而,这些钱对于四个重病的人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市委书记唐俊昌通过媒体获知此事后,立即作出批示,他用“悲奇”两个字描述了这一遭遇,要求“除司法、交管等部门给予法律援助外,请民政局、团市委等部门从民政帮助的角度和发动青年朋友及社会各界捐助方面给予最大的支持”,并带头捐款1000元。随后,我市迅速掀起一股爱心接力热潮,短短几天,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 10万多元。
奇迹出现了,被医学专家诊断为植物人的李甜、张扬,先后于 9月初和国庆节前苏醒过来……
法律援助首获赔款 48万元
在社会暖流涌动的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他们提供的司法援助也随之展开。
“按照法律程序和习惯,法律援助往往要到法院审理阶段才能介入,但此案受害人病情危重,急需用钱,根本无法等到那个时候!”主管法律援助的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祥说。
法律援助中心经过研究后,决定把“ 7· 28”交通肇事逃逸案作为援助第一案率先展开,并从全市的执业律师中选出了具有援助经验的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党东峰律师作为张武举的援助律师。随后,又另指派其他 3名优秀的律师分别作为受害人张扬、李甜和李秀萍的代理人,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当时“ 7· 28”交通肇事逃逸案还在公安机关侦破阶段,从法律上来讲,案件仍存在较大变数,因此给前期援助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但是,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党东峰律师却迎难而上,多次联系犯罪嫌疑人马某的家人、朋友及其律师,要求进行民事赔偿。然而,协商进展缓慢,屡屡受阻,最后由于双方分歧太大而失败。
而此时,张武举又添新疾,头疼头晕,几次昏倒,医生检查后发现他脑中有积液,系交通事故隐疾,须尽快开颅手术。
形势所迫!法援中心立即与办案律师召开了紧急会议,研究措施。恰在此时,“ 7· 28”交通肇事逃逸案由公安机关移交到了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律师在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以诉讼方式为受害人张武举维权。
中断的谈判又恢复了,经过数次商谈,在双方律师的参与下,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于 12月 21日尘埃落定。根据协议约定,肇事人马某分两次支付受害人张武举各种损失 58万元,其中 48万元于当天履行支付,剩余款项将在约定时间内付清。
同时,记者获悉,法援中心援助的张扬、李甜、李秀萍案件目前已移交渭滨人民法院,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离奇车祸案突破赔付难
这样的结果,令人闻之欣喜,让人在数九寒天之际,心中倍感温暖。在这起离奇车祸案中,从市领导到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再到广大市民所形成的爱心大接力,使得已成植物人的一对情侣奇迹般苏醒。而赔偿协议的开始履行,也使交通肇事逃逸案民事赔偿部分在法院审理之前完结。
执行难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更是难上加难。虽然犯罪嫌疑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较难履行,既使履行,往往也大打折扣,从而使受害人在遭受侵害致伤致残后,医疗、生活费用没有着落。审视“ 7· 28”交通肇事案,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效果,除该案重大、离奇和社会关注度高外,法律援助的早介入、早调解也是重要原因。
尽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民事也赔偿调解必须到法院审理阶段进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前期取证难等诸多因素,使得调解没有提前介入的惯例。但是,等案件到了审判阶段,留给民事调解的时间、空间就十分有限了,受害人合法权益便得不到保障。试想,如果没有法援部门的提前介入、数十次的艰辛调解,那么这起离奇车祸案的受害者可能还在痛苦中挣扎,巨额的医疗费用仍是受害人及其家属心中挥之不去的痛!“案结事了”是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7· 28”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案件未结前事基本已了,不仅使身心双双受伤的张武举实施后续治疗康复有了保障,而且为我市今后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理赔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注:此文发表于宝鸡日报2010-1-5第二版,作者系宝鸡日报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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