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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管理
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条件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执业条件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二、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三、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版权单位:宝鸡市司法局
运营维护:宝鸡市信息中心 宝鸡市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260871 管理员邮箱:bjsf@baoj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