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25Q/2020-00017
发布机构: 宝鸡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0-10-29 00:00:00
名  称: 宝鸡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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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03-10 11:16:33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听取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5月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机构设置,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宝鸡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坚持示范引领,积极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眉县通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省级检查。三是严格考核检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察,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督察反馈的5类12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开展法治建设综合考核评定,评定结果计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分值。

二、深化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模式,22个市级部门172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全省率先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集中审批,市级划转比例达到65%、县区平均达到60%以上。建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4%,企业和群众办事材料减少65%。2019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3158件,办结12655件,办结率96.2%,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宝鸡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打赢“创一流营商环境”攻坚战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创新开展“零投诉”营商环境创建和联企帮扶等活动,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6449户,同比增长66.1%;降低企业运行成本35.2亿元;民间投资增长8.8%,高于全省2.8个百分点。据省统计局监测评估结果显示,2019年我市营商环境监测排名位居全省第二。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着力构建“一网联动、随机抽查、协同监管、综合执法”的监管模式,入库企业20万户、执法人员和专家2207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19年5月,我市被国务院通报表彰为“2018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方”。四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社区警务“四单一图”,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强化治安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全面净化社会环境,2019年公众安全感达到95.38%,同比提升了0.37个百分点。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宝鸡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级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五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有效开展秦岭区域违建别墅和“五乱”问题整治,拆除各类违建6.35万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标准化建设,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29.08万户。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73天,比2018年增加20天,位居汾渭平原11市前列。水环境质量保持渭河流域城市第一。

三、健全完善机制,提高依法决策能力。一是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规范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程序,征集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前期起草论证工作正在进行。二是严格政府依法决策。修订《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和加强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对《宝鸡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等16件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若干措施》《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扎实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登记管理,加大对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规范行政行为,维护法制统一。

四、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权责法定,对5669项市级行政职权实行清单化管理(涉及法律法规规章1050余部),并结合机构改革予以动态调整。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全年共组织625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审核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处罚阶位、量化处罚标准、规范裁量幅度,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若干措施》,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了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社会满意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初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网上查询和监督。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加大重点领域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2019年度对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行政立案查处3000余件,刑事立案查处147件。抓好“两法衔接”,市、县两级信息共享平台录入行政执法案件1600余件,未发现以罚代刑等问题。

五、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人大、社会等各方面监督,依法接受人大询问和质询,全年市政府共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76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8%;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反映问题8万余条,办结率98%,群众满意度96%。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投诉举报、督查督办等制度,组织开展了集中评查活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年完成重大政策、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6大类48个项目审计,提出审计意见207条。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事项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公民代表走进市政府、“政务公开+”政民互动和《政风行风热线》、政策例行吹风会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纠错问责。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2019年,全市1619个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1858件、调解成功11618件,成功率97.9%,其中疑难复杂案件860件、涉及金额25753万元。推动实施诉访分离,加强网上信访事项受理,网上信访办理满意率98.33%。二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经济、民事纠纷1341件,公益法律服务1152件,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853件。同时,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推广应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服务。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立案受理66件、办结59件。

七、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法、规定要求等,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推进学法用法日常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全市47468名公职人员开展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必修课程,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功举办了全国第二届新媒体快乐学法大赛宝鸡分赛,收到了良好效果。

2019年,我市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差距,比如政府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