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质量,1月9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宝鸡市乡村法治建设提升行动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宝鸡市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
《方案》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实施,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涉农法律法规和配套保障措施基本完备,乡村基层执法司法严格规范,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作用更加凸显,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有序开展,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
《方案》确定了完善涉农领域重点立法、规范涉农领域行政执法、强化涉农领域司法保障、加大专项整治和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力度、提升村民群众法治素养、优化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农村法律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壮大农村法治人才队伍等11个方面重点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落实举措。
《方案》要求,要将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来抓,纳入本县(区)法治建设总体规划。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乡村法治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切实为基层减负。要开展基层治理调查研究,总结基层实践,探索新时期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有效方式。要注重培育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的功能优势,深入宣传报道,为全市乡村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