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司函(2019)15号 签发人:张文科
谢红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提案》(第325号)已收悉。感谢您对于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关注,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现状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七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重点对象。多年来,在普法主管机关安排部署指导下和教育部门的组织实施下,通过社会、学校、家庭多方面努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收到了一定成效。以学校为主,社会、家庭、社区为辅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基本形成,全市729所中小学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做到了法治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多形式的法治教育手段得到了充分运用、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周和高校法治文化节活动。全市共建成市级“法治校园”26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7个,广大青少年的法法治观念有了明显增强,青少年犯罪率较“六五”期间下降0.5%。 二、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看到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分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升学率上,对法治教育方面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没有形成循序渐进、科学合理的法治教育体系。(二)教育方式单一、缺乏专门的法治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治教育局限于法治报告会、法治讲座等“单一灌输”的方式,学生被动接受,教育成效不明显。学校的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或由班主任、校长兼任,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工作开展不平衡。一是地区间不平衡。城市和乡村、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学龄段之间不平衡。小学、初中开展情况较好、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法治课开设情况较差。三是在校学生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法治教育不平衡。 三、今后工作打算 针对目前我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司法行政职能出发,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 1.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 一是坚持青少年法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将综治、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目标任务和工作制度,整合资源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司法行政、综治、教育和团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公安、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涉及青少年经营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净化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治安和文化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三是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估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创建,将依法治校、学法用法、“四落实”、法治文化建设等作为创建文明学校、法治校园一个重要指标,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到位。 2.着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师资水平 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派、管理、考核机制。二是加强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推荐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充实青少年普法讲师团队伍,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等活动。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校外青少年法治活动开展,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 3.着力抓好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教育方式 一是加强法治课教学方式创新。将“灌输式”的教法方式,转变为侧重于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学习,达到课堂训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二是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拓宽法治教育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放大法治效应,增强法治效果。三是强化“互联网+”模式应用。加强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力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及有条件的群众文化团体创作法治微电影、法治微动漫、法治微故事等适合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产品。
宝鸡市司法局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