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0-07-09 09:16:52

类别:B

宝鸡市司法局         签发人:张引祥

宝司函202018号

 

 

对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96号

提案的答复函

 

刘胜利: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提案》(第1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组织开展联企法律服务。选派优秀律师为全市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律师服务团、脱贫攻坚律师服务团、中小微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根据需求精准递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治讲座等各类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匹配、精准对接。深入企业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体检”活动,采取讲一堂普法课、发放一份调查问卷、培训一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座谈会、进行一次全面法治体检、出具一份法律意见建议等“六个一”形式一对一地提供法律服务。全市各公证处设立企业服务专门窗口,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公证办理时限。对因疫情造成服务费用缴付困难的企业,免收、减收、缓缴服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防疫期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20余件。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切实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构建集“12348”陕西法网、宝鸡司法之窗网、“12348”陕西法网移动客户端和宝鸡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不断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转变工作思路,做到从“开门等援”到“上门助援”,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上半年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抗击疫情 法治同行”“法律进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提高依法治企意识。编写《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律法规政策汇编》《疫情防控宣传手册》《防控疫情四字句》。指导律师事务所编写《疫情防控期间宝鸡地区复工复产涉法问题应对指南》对企业普遍关心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权威法律指引。与宝鸡电视台合作,在电视台法治追踪栏目播出《强化法治保障 筑牢疫情防护墙》节目期,从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解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充分发挥“宝鸡普法”微信公众号“宝鸡司法之窗”网站新媒体作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动态508篇,被转发2万余次,总体浏览量达15.2万余人次

(联系人:张琪,电话3261206

 

 

宝鸡市司法局

20207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宝鸡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7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