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4-07-12 16:02:35

      类别:B

 

宝鸡市司法局            签发人:张文科

                                               

函〔20246

 

关于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31号

提案的答复函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夯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压舱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深入研究部署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和营商环境堵点、痛点和难点,不断提升全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不断夯实营商环境法治基础,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督察,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实效,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制度供给,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带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开展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衔接市场新动向新需求,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推动出台《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保护条例》《宝鸡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97件、修改22件,依法消除市场隐形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享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创新监管水平,营造公平法治环境。出台《宝鸡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若干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督、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指导24个市级部门做好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罚”“同案不同办”,切实解决涉企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精准落实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三张清单”,给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让执法更有温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采取“裁调并重”“应调尽调”工作模式,对涉经营主体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简案速办”,近年来,先后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53件,为7家民营企业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9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法律供给,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并联,手机微信端一键呼叫,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无人律所、“法治宝鸡”微信公众号、宝鸡法网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形成了上下畅通、横向广泛联系、社会广域覆盖的工作格局。二是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效能积极编制全市第三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新增64项证明事项实行承诺制,进一步提高涉企服务效率。深化法律服务“放管服”改革深入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举措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宝鸡市公证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持续深化“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为全市686家企业、16家商会、8个省级续建项目、27个新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337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118件,代理涉企案件1696件,调解涉企纠纷523起,挽回经济损失1033万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是着力推动民商事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完善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商事调解试点,截至5月底,全市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02件,调解成功3094件,调解成功率96.6%。四是着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梳理优化普法责任清单,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纳入重点普法范畴,组织市级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主题普法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高质量普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格立法决策,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压舱石。坚持开门立法,起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时,认真听取各类有代表性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结合发展需要,扎实开展不利于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扫清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撑起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伞。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联合执法、部门协作、线索互通、结果互认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涉企检查频次,提升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开展好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三是做好行政复议,拧紧法治化营商环境减压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复议的案件调解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四是优化法律服务,做民营经济的服务者。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业务工作“一网打尽”、群众需求“一手掌握”、指挥调度“一线贯通”的服务网络。持续推进“百名律师进百企”活动,扎实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和司法鉴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五是依法履职尽责,做安全稳定的守护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导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力量积极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做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切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六是发挥职能作用,做学法守法的倡导者。切实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专业化、全方位、高效优质法律顾问服务,确保政府各项涉企决策合法有效。以宝鸡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为辐射,推动特色法治文化集群建设,深入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涉营商环境建设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加强对职能部门涉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工作指导,推动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引导经营主体更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最后,诚挚感谢市工商联对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

 

 

宝鸡市司法局

2024710

 

(联系人:高明,电话:326237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