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鸡市司法局 签发人:张文科
宝司函〔2024〕11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327号
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刘胜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第327号)收悉。对提案建议中涉及我局的“(一)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答复如下:
近年来,宝鸡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普法宣传,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百名律师进百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全市组建法律服务团队42个,担任企业法律顾问595家,组织律师深入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服务,立足企业在经营、管理、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并结合企业特点和需求,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宣传内容,帮助其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今年上半年,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讲堂)220次,法律咨询1262次,法务培训104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协议167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78件,开展座谈交流 103次,代理涉企案件958件,调解涉企纠纷122件,挽回经济损失5766.1万元。
二、深化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公证助力企业发展
1.完善机制,大力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一是精简公证证明材料。各公证机构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加快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实行“一次性告知”,指导企业一次性准备齐全公证所需申请材料,减轻企业负累,简化申办流程。二是开展“一对一”对口服务。公证处设立企业服务专员,指派专人为企业提供系统化、高效化、个性化公证法律服务。三是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对确有特殊需求的企业,经申请公证人员从资料预审、业务受理到审查签发、出证制证,可给与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便来公证处申办公证事项的,可提供上门服务。四是大幅缩短出证周期。为便民利企,将出证周期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至5-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公证书。五是减免公证收费。根据经营困难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申请,酌情减免公证收费,减轻企业经济压力。今年上半年,全市办理涉企公证事项59件,减免涉企公证费用21万元。
2.积极开展公证服务民企实践。市公证处立足职能,找准公证为企业服务的着力点。上半年,为某纺织有限公司购买的智能落纱车性能不符合指标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人员缩短办证周期,及时出证,为该企业在“一带一路”经济活动中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二)法律援助为民营经济营造法治环境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法制栏目,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散发资料,编印维权知识手册等形式,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工人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为农民工提供绿色通道。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优先接待、受理、安排农民工援助申请,一经接到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需审查经济困难情况。今年以来,共受理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案件56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87件,工伤赔偿29件,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
(三)发挥调解职能,护航民企发展
针对涉企矛盾纠纷类型多样、群体多发、调处难度大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搭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平台,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职工依法维权,推动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开展商事调解工作,制定《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商事调解中心章程》《商事调解一作流程》《商事调解收费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积极与市中院、渭滨法院对接,将商事调解中心纳入法院特约调解组织。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将投融资、合伙经营、劳动合同、工伤事故、企业裁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今年上半年,全市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22件。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内容,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畅通服务渠道,提供全时空、全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12348”法律服务热线质效,为企业、群众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在不干扰民营企业和职工正常生产生活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深入辖区民营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生产区、工地和职工集中居住区、生活区,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用工,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三是充分发挥非诉讼机制解决纠纷功能。利用调解化解的矛盾的优势,引导民企通过商事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快速解决纠纷。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宝鸡市司法局
2024年7月25日
(联系人:刘雪,电话:326237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