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促进法官、律师依法履行职责,拓宽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渠道,维护司法公平和司法权威,近日,宝鸡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计十二条,涉及线索来源、线索收集、线索管理、涉及范围、调查处理等五方面内容。
针对近年来法院在来信来访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律师、司法工作者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法官干警违纪违法问题,由于监督管理职权范围等因素的影响,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沟通协调、移送反馈渠道不畅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市中院和市司法局经过多次讨论研究、专题协商、实地调研,建立法官干警和律师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的途径和措施。建立对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监管和反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该《办法》是推动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内部管理的新模式,是双方深化合作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标志着双方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上迈出新步伐。下一步,双方将按照《办法》规定,加强沟通协作,落实沟通协调会议制度,共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为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