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至30日,宝鸡市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圆满结束。本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既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市共有4384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92%,达到了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效果。
按照省委普法办统一安排,首次尝试“共性+个性”全新考试模式,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全市深入开展的“三个年”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共性普法内容和部门行业个性普法内容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确定专人负责,密切联系沟通,严密组织实施学法用法考试,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了学法用法考试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为契机,建立“学、述、考、用”四位一体法治能力培养体系,夯实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把学法用法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法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