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作动态

【半年盘点请您阅卷】渭滨区:​“五大举措”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9-07 14:24

【编者按】今年以来,宝鸡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市大局,紧扣“三个年”活动,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和司法行政“1234567”工作要求,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高效法律服务。

渭滨区司法局

“五大举措”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

今年以来,渭滨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紧扣全区“三个年”活动,发挥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两大职能”,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等重点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建设西部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直面问题,严抓细管,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制定下发了《渭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先后6次组织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项整治法治督察组先后4次对辖区各整治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实地督察,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9次,评查案卷513件,访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126名,发放调查问卷360份,采取面对面访谈、主动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的方式,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评价,及时完成问题梳理分析和反馈工作。

高点定位,统筹谋划,深入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全区先后3次召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会,成立政府区长任组长,各副区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创建工作。抽调6人组成申报工作组,分别完成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申报平台的综合类和单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制定下发了《渭滨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把10大类104项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40多个部门及单位,明确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进度、时限“五落实”。

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提高“勤莉工作室(红色会客厅)”在全省的影响力,打造“柳纪科调解工作室”和物业调解室,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肯定。制定下发《渭滨区人民调解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为全区105个调解组织统一刻制印章。印发《渭滨区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管理的意见(试行)》,审核2022年度调解案卷共计1151件,发放案件补贴共94300元。完成了渭滨区人民调解协会换届选举。开展了“中亚峰会”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截止今年7月底,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16人次,排查出368件,调解成功364件,调解成功率98%。

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全力推动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省级“六好司法所”创建,全区8个司法所通过划转、腾退、置换等多种方式保证了每个司法所业务用房达标,对外统一挂“一徽两牌”,设置“六室一站”,统一规范名称、整体色调、标识标牌。足额保障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岗位津贴、政法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司法所长职级待遇全部落实到位。目前,全区8个司法所已全部成功创建陕西省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其中高家司法所、金陵司法所、桥南司法所被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

积极参与,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

自2015年以来,聘请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全市较有影响的律师,签订聘用合同,落实法律顾问经费,组建了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团。截止今年7月底,法律顾问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42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68条,参与重大决策制定27次,审核把关各类合同文件等163份,提供法律意见134件次,全程参与陈家村拆迁、南关路拆迁等市级、区级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从2015年至今,法律顾问共参与全区行政诉讼代理400余件,确保了全区党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下一步,我们将以百折不挠的信心、勇于创新的勇气、切实有力的举措,认真总结,查缺补漏,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法治渭滨建设、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