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共权力运行更规范让法治太白建设更美好
——太白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综述
“县政府印发的《太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走在全市前列”,在近日召开的太白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上,太白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的《太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办法》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清理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作了明确规定,是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制统一、推动“一府两院”共建法治太白的生动实践。
换届以来,太白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在一体化上完善,在规范化上用力,在专业化上打造,在实效化上拓展,明晰备案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增强纠错刚性,强化工作合力,有力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科学性、民主性,用备案审查的高标准要求规范公共权力的高质效运作,助力法治太白的高水平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工作监管一体化
“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要审就审严,要查就查细,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换届之初,在主任会议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汇报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秦斌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而事实证明,坚持有件必备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加强领导、严审细查是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要害和关键。
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备案审查领导小组,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指导,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健全了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法制和监察司法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以及办公室副主任为成员的备案审查工作小组,确保备案审查力量充足,协调通畅,程序严密,推进有力。
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建立了主任会议研究讨论备案审查议题,常委会议听取备案审查报告监督制度,在备案审查工作中逐步完善的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机构具体抓、主任会议研究抓、常委会议审议抓的大审查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一体化的实践和路径,形成“一府两院”及镇级人大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流程一体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起草、制定、审核、印发及报备工作流程一体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接收、登记、分送及相关工委审查把关流程一体化,特别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查机构的,明确主审机构和协审机构以及法工委全程参与法律责任审查机制,真正让“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工作原则和分工负责工作要求无缝对接,落细落实。
积极建章立制 推动工作程序规范化
县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法律监督的重要着力点,紧抓不放、不断完善。2022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在2018年修订的《太白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基础上,分别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范报备和审查主体责任、明确备案审查范围等环节,制定并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资料模板》《关于常委会工作机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等4个文件,明确了办公室形式审查职责,固定了申请报备的资料格式以及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 、分送、审查结果告知等环节的表册资料,使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分工明确,全员参与,保证规范性文件接收及时,登记细致,分送有序,审查严格,确保各阶段工作环节及时、有序、有效衔接。实现了对外加强与“一府两院”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协调与沟通,对内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委的联系对接,为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被动备”“部分备”“打包备”的局面彻底扭转,备案工作逐年规范。
加强学习培训 推动工作力量专业化
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既专业又敬业的工作队伍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引导“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高度重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一府两院”备案水平和人大各工作机构审查水平,常委会多次组织学习培训。2022年6月,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各工委主任、法工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业务分管人员、文件制定单位分管同志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座谈会,就规范性文件定义、工作原则、备案审查内容、备案审查程序、职责分工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共同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月,组织常委会各委室主任观摩法工委组织的联合审查会议,各工委主任对归口规范性文件初审、与法工委同步实质审查的操作流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备案审查的主动性和能力显著提高。2023年5月,太白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会,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培训辅导,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能力。9月25日,太白县人大召开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在辅导学习相关规定和通报工作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秦斌从高度重视、紧密衔接、从严把关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增强了与会人员的备案审查意识,夯实了备案审查责任,激发了大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后续,县人大将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人才库,积极探索借助“外脑”推进备案审查机制,充实熟悉政策和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与备案审查,让力量更强,队伍更专。
严格质量标准 推动备案审查能力实效化
太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主动审查,办公室初步确认审查必要性,法工委及相关工委依职权按审查标准,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法工委在多方听取制定单位和律师意见基础上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充分讨论,进一步解决分歧、达成共识,提出审查意见函告文件制定单位,对确有问题的文件督促修改,把好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关。县人大常委会守正创新,积极实践,换届以来,共审查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县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5件,修改1件,审查县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涉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等领域规范性文件2件;向市人大常委会申请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县政府认真接受人大建议,制定出台了《太白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此项工作不仅走在了全市前列,而且为今后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政策依据,为法治太白、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示范和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