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陕西省司法厅于3月25-26日举办为期两天全省法律援助业务线上培训。陇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两个律师事务所、两个法律服务所、十个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共23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
参会人员积极认真参与,纷纷表示本次培训能紧扣法律援助业务工作重点难点及实务操作,内容丰富,讲授精彩,获益良多。培训结束后,县司法局分管同志对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律师在内的参会人员就贯彻落实本次培训会精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陇县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陕西省律师条例》等法律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让全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援助带来的公平正义。
二要严抓案件质量管理,构建陇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新格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就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既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关系到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和每一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形象。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律所都要坚持不懈地狠抓质量全流程管理,加强指导监督、评查考核,扎实进行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促进陇县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持续提升。
三要涵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忠于法律为民服务情怀。法律援助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案件质量第一的理念,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技巧,确保三年内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合格率达到100%,彰显陇县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