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仓区召开人民调解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陈仓区人民调解协会”更名为“陈仓区调解协会”的建议(草案)》《陈仓区调解协会筹备方案(草案)》及《陈仓区调解协会章程(草案)》。
此举是为了认真落实中省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统筹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促进各类调解协调联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
会议指出,陈仓区人民调解协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对调解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作用,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赢得了各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会议强调,调解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在“抓前端、治未病”上发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诠释使命担当,推动全区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注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自我监督、行业自律,扩大调解效能、延伸调解触角,努力开创全区调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陈仓”“法治陈仓”贡献力量。
全区各镇(街)、村(社区)调委会,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各司法所等40名会员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