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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来源: 原创 发布时间: 2025-01-16 09:17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宝鸡市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供给,筑牢法治社会建设制度基础

“我本人不喜欢养狗,有时候带孩子出来,看着不拴绳的狗就感到害怕。”市民李女士说,“以前没有《养犬管理条例》的时候,看到不文明养犬的行为想去劝阻,都没有抓手。如今《养犬管理条例》对文明养犬有了具体的规范,我们市民感觉这是一部贴近民生的法规,我们很支持。”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快社会领域立法,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体系,是适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义务和责任,随着《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出台,文明养犬将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一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市民遵守的准则。近年来,宝鸡市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和政府立法依托作用,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聚焦改善民生和社会治理立法,出台《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0部;出台《宝鸡市城市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宝鸡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6部,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公众依法参与社会生活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宝鸡市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推进“智慧司法”建设,积极构建集“12348”宝鸡法网、宝鸡司法之窗和法治宝鸡微信公众号为一体的网络平台,法律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热线融合并联,不断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公正和谐稳定

“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可能这么快拿到赔偿款。”在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帮助下,胡某与凤县某工程公司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社会依法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于此,宝鸡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立网格化摸排、三色化管理、闭环化运行、制度化保障“四项机制”,实行上下联动、左右联动、“三办”联动(平安办、信联办、依法治市办)、工作联动的“四方联动”,构建起“三个四”矛盾纠纷化解“宝鸡模式”,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截至2024年12月,全市累计排查矛盾纠纷7803起,化解7799件,化解成功7514件,成功率达96.3%。凤翔区柳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眉县首善街道景贤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选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勤莉调解工作室被评选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

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助推公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普法是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长期性工程,对于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宝鸡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1+2+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学法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全覆盖,集体学习、自主学习、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学法新模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成宝鸡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法治示范小区、法治校园、法治窗口单位等法景交融的特色法治文化集群。重点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崇法向善。

创新普法方式,推广指尖普法,“法治宝鸡”系列新媒体账号贴近群众生活,宣讲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深受群众欢迎。连续两年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政法新媒体十佳账号”,形成宝鸡法治宣传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