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毕女士给陈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了一面锦旗,感谢陈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的援助。
当事人毕女士于2022年9月应聘到宝鸡某大药房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以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月平均工资约2600元。后来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毕女士找药房多次协商无果,万般无奈之下,2024年2月13日,毕女士来到陈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了解案情后,当天就为毕女士指派了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的援助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全程参与了该案的诉讼过程,为受援人毕女士打赢了这场官司,药房当庭支付了毕女士各项损失9000余元。
这个法律援助案例,仅仅是陈仓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扶危解困、用法律武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2024年,陈仓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获得“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先进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