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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界墙积怨三十载 司警联手化干戈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9:01

扶风某村两户东西邻居,因一砖宽的界墙权属问题积怨30年,最终,绛帐司法所与派出所联手调解化解了纠纷。

1995年,西邻建门房,东邻建房时借用西邻墙体并支付500元砖料款。次年,东邻认为西邻多占自家一砖宽土地,村组多次调解未果。2025年6月,西邻晒麦时,东邻浇水溢入麦堆,引发双方厮打,两人均住院治疗,各花医疗费3000元。

绛帐司法所联合派出所采用“转变调解对象+历史事实核查+亲情纽带破冰”的调解方法:第一步,向村委会核查30年来宅基地权属变更及历次调解情况,固定证据;第二步,转变调解重心,不再直接劝说两位老人,而是分别与双方子女沟通,从邻里和谐、长辈健康的角度进行疏导;第三步,组织双方当事人、子女及村干部在派出所警务室面对面调解,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条款,阐明界墙权属应以宅基地证登记为准,引导双方放下恩怨。最终,西邻退还500元砖料款,双方就界墙权属达成共识,30年积怨一朝化解。

【案例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宅基地界址长期邻里纠纷,化解难点在于矛盾久拖不决、当事人情绪化严重。调解工作的创新之处在于转变调解对象,从子女切入突破僵局,同时依托“司法+公安+村委”联动模式,兼顾法理与情理,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处理长期积怨类纠纷提供了宝贵经验。

【普法课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温馨提示】

邻里之间因宅基地、通行、排水等产生纠纷,应优先协商或申请调解,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宅基地权属以登记为准,翻建房屋时应明确界址并留存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