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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证处| 来自耄耋老人的感谢信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12 15:53

2023年3月23日,公证处收到一份邮信,泛黄的信纸上承载的是一位年近90岁老人的真诚感谢!

2023年3月上旬的一天,一位年迈的大爷来到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大爷称其因年迈身体每况愈下,虽然现在精神不错,仍担心万一情况发生变化,不善言语交际的老伴儿继承自己的遗产手续会很麻烦,并称其之前听说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四处奔波提交大量的证明材料,老伴儿也已人到耄耋之年,恐自己百年之后老伴儿继承遗产不便。因此他希望老伴儿在自己去世后能轻松地获得自己的遗产,所以打算提前立好遗嘱。

公证员和大爷进行了深入沟通,大爷年龄已经超过八十周岁,可以为其免费办理公证遗嘱。了解到其申办公证遗嘱想要达到的目的和用途,并耐心向其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遗嘱的相关规定。大爷立遗嘱涉及到的房产是通过当初参加单位房改购买所得,虽然登记在大爷一人名下,但却是婚后所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为大爷和老伴儿共有,为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大爷只能处分该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不能对该房产的全部进行处分,否则会导致所立遗嘱部分无效。

大爷了解清楚后,对公证员的专业解答非常满意,在约定的时间再次来到了宝鸡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办理完手续后,大爷情绪激动:你们公证处终于把我的心头大事解决了,我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你们公证处工作人员服务热情,讲解到位,把这么专业的法律知识用深入浅出的方法讲出来,是为人民的好公仆,为你们点赞!”

以前,由于文化禁忌和法律知识缺失等原因,大多数老人对“遗嘱”这一字眼都避之不及。近年来,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人们不再避讳“立遗嘱”这件事,反而是选择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安排自己在去世之后的财产归属。遗嘱不仅仅可以明确所立财产只归遗嘱受益人单独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保证家族财富的有序传承;还可以为今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材料,定分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