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益店司法所注重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借鉴、转化中医学“望闻问切”四诊合参的方法,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察言观色,“望”表知里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观察咨询人或者申请调解的当事人状况,判断问题的重要性和急切程度,是否需要及时优先处理;了解其家庭状况,是否具备法律援助条件,通过言语神态举止,了解其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况,为咨询人或者申请调解的当事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打下铺垫。
愿“闻”其详,建立信任
司法所工作人员会认真倾听,耐心听取群众的“前三十年后三十年”“东家长,西家短”“鸡毛蒜皮”等倾诉,尊重其陈述表达的权利,适时引导而不随意打断。目光专注,时时互动,有助于建立双方互信,为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张老伯,年逾八旬,退伍军人、退休职工,经济无忧,但缺少子女陪伴,孤独无处倾诉。因邻居树木枝干压伤自己房屋,两家发生纠纷,子女不愿管此事。其实双方矛盾不大,但缺乏有效沟通,张老伯曾想以死抗争。后张老伯找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让其充分表达自己与邻居的恩恩怨怨,需要解决的具体诉求,互拉家常,拉近了双方的距离。其实,通过诉说,张老伯气就化解了一大半,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房屋修缮调解协议。
归纳焦点,精准发“问”
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边听边记,在充分听取群众表达的问题后,将其表达的想法和观点归纳总结条理化,抓住矛盾焦点,准备询问提纲,精准发问,查清事情真相。今年6月份,武某与某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共同申请司法所进行调解,武某认为医疗机构诊断病情有误,导致自己药物性肝损伤,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要求赔偿数万元,医疗机构认为自己诊断没有问题,造成武某肝损伤的原因很多,己方只是其中一个因素。工作人员抓住双方矛盾焦点,向武某提出有无肝损伤是药物造成的直接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医学鉴定,武某表示自己没有直接证据,也不愿进行医学鉴定,工作人员又向医疗机构提出其开具的药物有无造成肝损伤的可能性,是否愿意进行医学鉴定,医疗机构表示有可能,也不愿意医学鉴定。最终,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医疗机构补偿武某一定损失。
“切”中要害,解决问题
在“望”“闻”“问”基础上,再结合相关证据材料,运用法理、法律,综合判断问题症结,是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围绕问题客观提出有利的方面和不利的因素,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或复议、或调解、或仲裁、或诉讼。能解决的即时解决,司法所不能解决的,为当事人“指明路径”,提供法律服务——代写法律文书、代办法律援助,开展上门服务。李某5年前给同村村民借贷8000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向益店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联合村委会征询对方是否同意调解,对方以该款早已还清为由拒绝归还。李某想通过诉讼解决,但不会写诉状,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代写诉状,并从诉讼时效制度、证据收集以及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几方面提出了法律建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益店司法所对全镇11个村(社区)开展了“法律巡诊”全覆盖,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2场次,提供追索劳务报酬、欠款、相邻权等法律咨询31人次,代书6件,化解纠纷4件,深受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