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司法局制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化建设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创建标准、创建流程四个方面对眉县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化建设进行明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眉县司法局制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化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创建标准、创建流程四个方面:
一、工作内容
打造“金牌调解员”和创建以优秀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是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具体举措,也是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基础。依法规范在各镇(街)、村(社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各镇(街)和重点领域“金牌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工作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充分挖掘,精心遴选人才:以“特别有威望、特别有经验、特别有影响、特别有作用”的四个“特别”为原则,排摸、调研、挖掘、推荐人才。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根据镇域经济和生活差异体现的纠纷差异以及调解员个人特色,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设立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进行培育。
注重质效,提升品牌效应:聚焦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创建标准
总要求:规范化、专业化、 品牌化
(一)“个人调解工作室”创建标准:
1.场所规范化
2.名称规范化
3.标识规范化
4.程序规范化
5.文书规范化
6.人员规范化
(二)“金牌调解员”创建标准:
1.个人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
2.累计调解民间纠纷40件以上。
3.为所在调委会主要业务骨干 。
4.参与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受到表彰的优先。
5.严守调解工作纪律,廉洁自律。
四、创建流程
申请:通过组织推荐及个人推荐两种方式参选,层层推荐、公开评选。
审核:县司法局对申请人及其所在调解工作室各项情况进行公开集中评议后确定其设立资格。
命名:审核通过后,由县司法局正式文件统一进行命名。
管理:县司法局统一审查,实行动态管理。对成绩突出的适时进行表彰。
该方案的颁布实施,是提升眉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助推该县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为加快平安眉县建设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