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验“八五”普法中期任务完成情况,市委普法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安排,本次检查评估自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自查自评、检查评估、迎接中省检查考核三个阶段。市委普法办制定了《县区“八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评估指标》和《市直部门“八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评估指标》,对组织领导、工作保障、重点内容宣传、重点对象学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依法治理等七个方面,细化考评内容和评分指标。评估组将赴各县(区)、各部门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
《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是对两年来普法工作的全面总结回顾,是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总结各项工作,提炼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有针对性抓好“补课”和问题整改,确保“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