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立足职能,找准着力点,聚焦改革成效、行政调解、府院联动,切实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全面推进便民复议、监督复议,联动复议,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办理工作,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聚力发挥制度优势,不断凝聚法治为民服务力量
结合省、市复议机构改革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出台《眉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率先完成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实现“一级政府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改革目标。优化责任分工,明晰办案时限和办事流程,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点对点落实到人。加强与编制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增加2名行政专项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并通过招考招录择优选拔法律专业人员4名,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撑。制作行政复议咨询记录表和受理登记表,出台受理、接待、调解等多项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运行,真正践行“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
二是聚力完善工作流程,切实推动“便民利民”落地见效
重视权利保护,做到“应收尽收”。在受理审查阶段明确“当日收当日审”的受理原则,及时报请领导审批,作出受理决定。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做好解释工作。坚持行政复议调解先行,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努力实现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全覆盖。全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2件,正式受理12件,经调解结案10件,复议决定维持12件.按期结案率达100%。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成效。
三是聚力突显职能整合,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利用股室综合职能优势,整合行政执法监督资源,激发二者交叉衔接、充分发挥复议监督属性,达到“纠错—监督—预防”的闭环合力。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为契机,针对行政复议办案过程中发案量多的执法领域,多次组织复议办案人员参与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重点对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现场进行评查,从复议诉讼角度对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用好行政复议层级纠错功能,深层次挖掘行政行为主体职权、执法过程及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以案促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聚力促进多元化解,显著增强定分止争综合效能
联合检察院、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建议》,优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双方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机制,深化协作,在一些法律法规适用存在较大争议,难以把握的专业性问题的案件上及时邀请检察官、法官专题研究、共同磋商提出解决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判分析形势,补齐工作短板,最大程度促进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发挥出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