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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宝鸡市中院诉讼费退费问题
内容
我公司案件胜诉后,宝鸡市中院未按规定向我公司退回预缴的诉讼费,告知我公司和被告要,但被告经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请问宝鸡市中院不向胜诉方退诉讼费合法吗?
信件编号
SFWSLY20240900166
提交时间
2024-09-26 17:08:4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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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宝鸡市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9-27 10:43
附 件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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