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 |
对法律援助实施情况、办案质量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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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
宝鸡市司法局 |
承办单位 |
律师公证管理科 |
抽查比例(%) |
50% |
年度抽查频次 |
1次/年 |
抽查依据 |
《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5号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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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类型及数量 |
全市13家法律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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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内容 |
(一)案件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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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
法律援助机构年度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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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61030000011SJ00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