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宝鸡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社区矫正“三化”建设和“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4月19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视频推进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陈仓区、眉县、陇县司法局等单位分别就社区矫正“三化”建设及“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通报了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情况,并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三化”建设。坚持“规范化”建设打基础,充分发挥市县(区)镇(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强中、省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尤其是落实好宝鸡市2022年新出台的社区矫正17项规范性制度,落实好市县社区矫正局的挂牌成立,确保各项工作和制度全面落实;坚持“精细化”建设促发展,落实落细相关制度,加强执法保障,抓好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堵点”;坚持“智能化”建设提效率,下大力气抓好各县(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不断深化智慧应用,努力提升管理教育效能。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三防”措施。强化“技防”治漏作用,通过市县(区)信息化核查、“宝鸡帮教”小程序刷脸打卡等措施,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强化“人防”治标作用,落实好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和全市新下发的制度汇编,将定期入户走访和不规律突击家访相结合,查看了解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管控到位;强化“心防”治本作用,继续开展“送温暖,解难事,促转化”活动,办好“十件实事”,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广泛开展各种济困帮扶活动,切实解决矫正对象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三联”机制。发挥与市县(区)公安系统建立的信息化核查机制作用,坚持定期进行信息化核查,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发挥与市县(区)检察院建立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信息共享,定期互通,联合会诊和执法,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有序;发挥市县(区)与省宝鸡戒毒所建立的“共建、共治”机制,运用戒毒场所在专业戒毒、心理辅导、思想教育、普法宣传、帮扶转化等方面的职业优势,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教育矫治一体化平台,实现戒毒所警察队伍与社区矫正工作优势互补、互帮共建的工作目标。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全体、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局长、社区矫正股股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民警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