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邻里矛盾化解是基层善治的内在前提。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期间,部分群众因宅基地地界划分、污水排放、杂物堆放、庭院整治产生分歧,致使环境整治工作推进阻力较大。
为破解这一现实难题,金渠司法所立足包抓村治理实情,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司法所法治支撑、村组属地靠前、综合执法刚性约束”三方力量,坚持预防在先、调解为要、整治兜底的工作思路,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做到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高效基层治理破除整治堵点,推动乡村环境面貌持续改善。
一、健全协同体系,厘清权责链条,夯实联动共治“压舱石”
探索建立“司法所统筹、村组主抓、执法兜底”的工作模式。司法所立足职能定位,针对长期遗留的地界纠纷、排水争议开展实地勘验,结合《民法典》环境保护、相邻关系条文开展释法说理,做好法治指导和疑难纠纷调处;村组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依托网格化管理,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常态化入户巡查,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对邻里之间的琐碎分歧第一时间劝导疏通,做到小事村组自行处置;镇综合执法大队坚持审慎执法,对于经过多次劝导仍然拒不清理乱堆乱放、侵占公共区域的农户,联合司法所、村组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政策教育,讲明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法规,既守住整治底线,又充分顾及群众现实感受,形成“情理疏导、法治保障、整治托底”的治理模式。
二、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深度排查,织密风险隐患“防护网”
坚持问题导向,变“群众找上门”为“干部走下去”,重点排查畜禽随意排污、私搭围栏占道、残垣断壁拆除、公共用地占用等高频矛盾,全面梳理干群分歧、邻里积怨问题。本次专项行动当中,三方工作人员先后开展联合排查3次,深入农户家中走访23余户,实地核查27个环境重点点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隐患21起。其中日常堆放、卫生琐事引发的简易纠纷11起,地界不清、排水不畅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8起,群众思想抵触、不愿配合环境整治问题2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按照一般隐患、重点隐患分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成因、化解时限、包抓责任人,实行动态更新、销号办结,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不化解不销号。
三、区分问题类型,精准靶向施策,按下纠纷化解“快进键”
根据矛盾轻重程度、形成时间长短,分类施策,做到柔性调解化解琐事、依法处置破解难题、联合攻坚扫清障碍。针对11起邻里日常琐事纠纷,由村组干部现场沟通劝导,引导群众换位思考,自觉清理院内院外堆放杂物,及时化解邻里隔阂;针对8起因地界不清、排水通道堵塞形成的积怨问题,司法所联合村组干部实地走访研判,还原历史事实,面对面开展普法教育,先后组织现场调解11场次,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针对2户群众整治意愿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三方工作人员共同上门,讲解全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以及乡村建设长远益处,打消群众抵触心理,同时借助入户契机开展普法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引导群众树立“环境自己护、家园共同建”的思想观念,从根源减少矛盾问题滋生。
四、着眼常态长效,健全管护机制,铺就乡村善治“快车道”
针对部分村民思想观念陈旧,多年形成的生活陋习很难彻底改变,随意堆放杂物问题整治过后容易反弹,零星纠纷反复出现等问题,持续用好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滚动排查,坚持每周开展联合巡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情绪早疏导、隐患早化解;针对部分历史遗留纠纷年代久远,证据留存不足等问题,持续深化多元化解模式,发挥司法所专业优势,依靠村组本土力量,用好执法整治手段,严格落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针对精细化管护不够到位,日常巡查频次不足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美丽院落评比、道德评议引导村民转变思想观念,坚持调解和整治一体推进,以矛盾化解促进环境提质,以环境改善促进乡风文明,全力打造环境优美、邻里和睦、治理有序的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