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五万元以下的存款,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简化提取,无需办理公证。日前,凤县公证处接待了一位当事人,被继承人存款只有八千元,但无法取出。公证人员未启动公证程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问题。
近日,一位村民顶着烈日,急匆匆地赶到凤县公证处,满头大汗地向工作人员说:“我爸去世了,钱取不出来,我要办公证。”公证员请他坐下,递上水,仔细一问——存款金额只有八千元。
按理说,这笔钱根本不需要办公证。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被继承人五万元以下的存款,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简化提取,无需办理公证。正因如此,公证处已经很久没有接到这类小额存款的继承咨询了。
那这位当事人,为什么非要跑这一趟呢?
公证员心里起了疑惑,耐心地追问下去。原来,当事人和已故的被继承人,是继父子关系。当事人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带着他,与继父重新组建了家庭。但在上户口的时候,因为家里人的一时疏忽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传统观念的影响,户口簿上把这段实际的“继父子”关系,登记成了“叔侄”关系。一字之差,天壤之别。母亲去世后,继父也走了。当事人拿着户口本去银行,想取出继父留下的这八千元存款。银行工作人员看着户口本上“叔侄”二字,摇摇头:“按照规定,您不能简化提取”。
当事人去派出所,想要变更与户主关系的登记,但因户主已经去世,派出所也表示难以变更。当事人后又跑到多个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得到的答复几乎一样——无法办理。最后,他走进凤县公证处寻求帮助。
公证员听完这段曲折的经历,心里已经有了判断。如果按照常规的继承公证程序受理,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大量证明材料,不仅还要跑很多地方,周期也长,对这位已经跑了多个部门且心力交瘁的当事人来说,肯定难以接受。
“不能这么办。”公证员心里暗下决心。
在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之后,公证员没有机械地套用程序,而是专程来到镇上,实地走访调查。村里老一辈的人、邻居、村干部,大家说的事实情况都和当事人描述的一致。情况属实,公证员心里有了底。于是立即指导当事人,逐字逐句地把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写清楚:家庭成员去世的情况、继父子关系的事实、户口登记错误的来龙去脉……形成了一份清楚的经村镇出具的《情况说明》。
为帮助当事人尽快把这件事解决,当日,公证人员指引当事人拿着这份盖了章的《情况说明》,再次走进银行,顺利地取出了其继父的八千元遗产。“没想到问题这么快就顺利解决了,多谢你们的帮助!”当事人满心激动,连连对公证人员道谢。
回头再看,如果公证员当时机械地按照继承公证程序受理,让当事人来回跑路,结果可能完全不同。钱不多,但对当事人来说,那是亲人留下的最后一份念想,更重要的,是这件“棘手事”终于有了一个简便高效的交代。这,就是公证人的温度。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公证的作用也不只在于一纸证明。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用心去理解每一位当事人的难处,用务实、便民的举措回应诉求,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八千元虽小,但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凤县公证处温馨提示:已故存款人在同一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账户余额合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不含未结利息),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简化提取,无需申办继承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