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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峰远:秉周礼之和 解乡土之争

来源:宝鸡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5-07 09:09

秉周礼之和  解乡土之争

陕西省宝鸡市调解协会  赵峰远

我是周礼之乡陕西省扶风县的一名人民调解员,常年奔走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调解了一起又一起邻里、赡养、土地、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扶风县因“扶助京师、以行风化”而得名,是西周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以“礼”定序、以“和”为贵、以“教”化人的文化基因,深深融入这片土地的乡风民俗,也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丰厚滋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我最深切的体会是:老祖宗留下的礼治智慧,与新时代“枫桥经验”一脉相承,与基层社会治理需求高度契合,只要结合实际活学活用,传统文化就能转化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金钥匙”。

守周礼之魂,将“和为贵” 理念融入调解初心

《周礼・地官》中有载:“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 早在西周时期,便已设立专职调解官员“调人”,负责协调百姓纠纷、化解民间仇怨,形成了先调后判、劝和为先的治理传统。这与我们如今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工作原则高度契合。周礼以吉、凶、军、宾、嘉“五礼”规范社会行为,倡导通过道德教化预防纷争、减少诉讼,追求“无讼”的社会理想。这种崇尚和谐、厌恶争讼、注重教化的价值内核,正是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坚守的初心。

基层群众之间的纠纷大多是因邻里琐事、界限不清、情绪对立产生的矛盾,如果动辄诉诸公堂,往往会激化矛盾、加剧对立。而通过调解,用乡土情理、传统礼俗打开心结、化解矛盾,能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在日常调解中,我坚持把“和为贵”理念贯穿始终,将情理法相融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做到案结,更追求事了后的人和。

法门镇某村村民张某与李某是前后院邻居。张某翻建房屋,排水管道需经过李某家门口。李某担心管道外溢影响自家生活,坚决不同意管道铺设,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甚至闹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我了解情况后,先分别上门倾听双方诉求,再召集两人到村委会调解室。我先和李某聊起了村里“邻里互助、守望相助”的老规矩,再和张某说明管道改造的安全方案,提出了“管道加粗、加装防溢装置、定期共同维护”的折中方案。经过一下午的沟通,两人终于握手言和,不仅顺利完成了管道铺设,后续还主动帮忙修缮了两家之间的围墙。

这样的案例在基层调解中比比皆是。我始终认为,“和为贵”不是无原则的退让,而是用传统文化中的共情与包容,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让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