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翔区司法局始终秉持“来自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三到位、三结合、三协调”,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凤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4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1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并引导当事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一、坚持“三到位”,彰显职能,服务大局
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完善区、镇、村(社区)及企事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89个,其中区调委会1个、镇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169个、企业调委会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建成覆盖区、镇、村(社区)的三级立体式、规范化的人民调解网络,做到了事事有人管,矛盾不上交。2024年成立了“宝鸡市凤翔区调解协会”,织密以人民调解员为主的镇、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格,为大调解、大排查、大化解,推进“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保驾护航到位。近年来,凤翔区司法局围绕中心,审势而行,主动作为,从“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制度保障”等方面深化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司法所、法律顾问走进凤香型白酒产业集聚区的白酒酿造、酒类配套的18家企业,为企业把脉问诊,法治体检。2024年,区司法局参与酒城项目建设研判会7次,提出意见建议9条,化解柳林酒业扩建、西凤酒万吨制曲项目建设中的劳务工伤、征地拆迁等纠纷5起7件。三是职责履行到位。明确区、镇、村(社区)三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责任及工作职责,夯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推进矛盾纠纷“三色”预警机制,落实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日报告制度和矛盾纠纷部门联防联动联调等制度,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二、坚持“三结合”抓好日常,维护平安
一是坚持经常性调解与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如横水镇某企业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城关镇王某和任某跨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司法所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依法调解,成功化解了当事双方极端对立情绪,避免了纠纷激化升级。二是坚持调处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对重点、重大、跨区域、跨行业的缠访、累访案件和深层次、影响面广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集中调处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发酵酿祸。三是坚持调处与预防相结合。落实“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和依法调解原则,既注重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又主动延伸触角,以案释法,放大调解效应,取得了即调处一事教育一片和当下案结事了又警示预防的良好效果。
三、做好“三协调”健全机制,增强实力
一是协调各镇积极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员培训、“十大调解”能手评选、“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等活动,宣传优秀人民调解员事迹,推广成功经验,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2024年凤翔区柳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糜杆桥镇西白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凤翔区“和凤”调解工作室分别被市司法局表扬为“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二是协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18名法律服务人员及24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与169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指导广大调解员依法调解、宣传法律,有效化解了影响大、专业性强、纠纷极易激化的涉及人身伤亡的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群体事件的发生。三是协调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对适用人民调解的信访积案,各方联动、综合发力,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处理缠访、闹访和信访积案中的作用。
经过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区矛盾纠纷发生率逐年下降,未发生因排查、调解不力导致矛盾纠纷转化为上访事件、刑事案件的情况。各级、各部门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广大群众依靠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局面已形成,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加坚实可靠。
下一步,凤翔区将进一步强化资源整合、机制融合和流程闭合,实现平台一体化、调处多元化、运行规范化,推进调解质效法治化、实质化,真正将三级调解组织打造成矛盾纠纷的“调解服务站”“矛盾终点站”,助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上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凤翔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