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工作 > 法律援助

扶风法援“233”工作法 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 宝鸡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1-20 15:01

郭某彬、郭某平系未成年人,父母于2022年8月离婚,后一直由其父郭某某抚养,但因其父常年患病,无固定收入,父子三人生活困难,向其母向某追索抚养费,向某未同意。后郭某彬、郭某平找到扶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指派律师办理此案,于2023年8月7日开庭并胜诉,为其追索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抚养费16000元,从2024年1月起每半年给付其抚养费6000元。

为了更好地关爱守护未成年人,扶风县法律援助中心创新“233”工作法,通过“健全‘两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完善‘三项’法律援助管理制度,优化‘三类’便民法律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效果。

健全“两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在县妇联、县民政局、团县委、各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前置法律援助服务未成年人触角,不断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的两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由工作站前端摸排,及时掌握信息线索,确保了法律援助能够更加高效、快捷地服务未成年群体。

完善“三项”法律援助管理制度

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办理程序、质量跟踪三项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从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监督、归档等每个环节都进行了制度完善。对每件法律援助案件案前、案中、案后全程跟踪,加大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有效监督,使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化“三类”便民法律服务措施

化法律援助办理流程。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线上线下、邮寄等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诉讼材料指导等业务,对于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利用“法治扶风”微信公众号、“法治扶风”视频号、“扶小司说法”抖音号和智慧短信等新媒体平台,结合“法律九进”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线下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未成年人的维权意识,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推进法律服务“不打烊”。不断推动“12348”法律咨询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整合,拓宽“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的综合性服务功能,持续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对未成年人的诉求,不推诿,不搪塞,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用热心、诚心、真心、细心、耐心,努力做到对接触到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准,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关爱守护好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