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225Q/2020-00018 |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0-10-29 00:00:00 |
| 名 称: 宝鸡市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会 |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
为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社区矫正法》,7月8日,宝鸡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视频培训会。市、县(区)司法局机关、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狱戒毒系统选派民警、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300余人通过视频系统参加了培训会。
培训会由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林益主持,宝鸡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吕晓伟进行专题辅导培训。吕老师围绕新颁布的《社区矫正法》,从社区矫正的思想渊源和价值理念入手,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行专业解读,并在分析新法规颁布实施的国际背景、国内现状的基础上,特别梳理出了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应该注重和关注的几个重要问题清单。
培训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科就如何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提出了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重大意义。要对照《社区矫正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要在打通衔接环节、配足一线执法人员、加强机构建设、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上补齐存在的“短板”,以有力的举措和行动,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工作,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突出机构队伍建设,把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三要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学习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作为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进落实。
通过本次培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社区矫正法》立法精神的理解,为今后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