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司法局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1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4-23 14:54:16

        类别:B

宝鸡市司法            签发人:赵增强

                                               

函〔2025〕4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12

提案的答复函

   

苏尼亚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提案》(第4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网络为抓手,优化队伍结构,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调解工作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高效法律服务。对照职责对提案中相关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覆盖城乡的“市县镇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前调解“四张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377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116个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制定《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20,在进一步加强医疗、物业、消费、婚姻家庭等重点领域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向环境保护、金融商贸、知识产权等涉及民生、群众关注领域延伸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指导成立价格争议、劳动争议、旅游纠纷、仲裁、行政复议调解等行政调解组织;推行“派驻”调解模式,设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室36个;培育“勤莉调解工作室”“和凤调解工作室”等一批“社会知名度高、调解能力强、广大群众认可”的调解工作室28个。开展“市级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按照“五六统一”标准评选命名市级规范化调委会225

二是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任人民调解员的首要标准,从政治立场坚定、善做群众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等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人民调解员。着力打造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调解志愿者纠纷信息员、法律明白人五支队伍推动调解员队伍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进一步完善多元参与化解机制以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为主要调解范围,重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规范调解程序和流程,联合住建、人社等部门出台物业、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解指导意见,指导工会、医疗领域普遍成立调解组织发挥律师、仲裁、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各类调解资源专业优势,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质效显著提升。建立“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双向衔接机制,遴选知识产权、价格争议等调解组织、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通过信息联通、纠纷联排、矛盾联调,形成多元解纷工作体系2024年,律师代理涉企案件1160件,调解涉企纠纷375件仲裁140件,行政复议调解案件92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构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体系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利益诉求复杂化等特点,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推行排查、研判、化解、回访“四清单”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闭环”运行。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总结推广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三色化管理、闭环化运行工作机制,严格日报告、周分析、月研判制度,形成矛盾纠纷信息的数据采集、分析研判、排查调处、应急处置工作链条,构建上下联动高效、信息传递畅通、反应快速灵敏、处置及时有力的实战化体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积极运用“互联网+调解”模式,“线上”总结推广运用“12348”宝鸡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网无人律所”、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帮忙有一套网上调解 APP ,引导群众足不出户纠纷

四是强化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制定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健全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培训、管理、保障”管理机制。加快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等级评定,组织旁听审判、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截止目前,全市评定二级调解员85名、三级调解员1547名、四级调解员5479名,占全市调解员总数的96.7%。常态化开展“模范人民调解员”、“十佳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近年来,市调解协会会长陈勤莉20名优秀调解员后荣“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十佳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8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被命名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扩大了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抓好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深化商事调解试点,加强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努力实现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总目标贡献力量。

    感谢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望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司法

2025年422

(联系人:石文亮  电话:326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