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9-01 14:39:31

                                          类别:B

 

宝鸡市司法局            签发人:赵增强

                                             

宝司函〔2026〕5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0号

建议的答复函

 

黄宏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检查统筹联合执法 切实为中小企业减负松绑的建议》(第310号)收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紧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核心任务,持续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职权。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有关事项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市县法定执法机关、受委托执法组织,逐一对机构设置、职能权限、执法资质、备案信息进行复核校验。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609个(其中行政执法机关392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4个,受委托组织183个)。出台《宝鸡市行政执法委托管理办法》,将规范行政执法委托作为纠治“四乱”的重要内容,清理无委托依据的执法主体9个。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机构、中介机构以及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二是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市县镇三级行政执法事项46035项,在门户网站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示12个县区和27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49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依据、频次上限、文书等内容,目前已对24个市级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备案。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三是严格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印发《宝鸡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要求行政执法主体于每年2月底前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备案。控制一般领域涉企检查计划数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经评估确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的,经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杜绝全覆盖、无差别检查。对入企勘验、复查、核查或者办理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线索等实施的行政检查,也要制定检查方案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实施。一是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印发《宝鸡市推广应用陕西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施方案》(宝政办函〔2026〕16号),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模式,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须通过一体化平台制定检查计划、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由一体化平台生成包含行政检查相关信息的“检查码”;检查时主动亮码,接受企业的监督和评价,目前共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286条;检查结束后,将行政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实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并自动同步至执法监督端口,真正实现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二是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市政府办印发《宝鸡市跨部门监管“综合查一次”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行业内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主导,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联合抽查检查。目前,我市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已扩展至36个,涵盖主要涉企监管部门。市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2026年度《全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计划》《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计划》,涵盖48个计划、172个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一是健全诉求反馈机制。印发《202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反馈意见、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研判投诉举报数据38780条,电话回访302人次。全市首批选聘137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设立49个企业联系点,拓宽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渠道。发挥好工商联等在企业反映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协同高效解决涉企执法问题。二是规范执法行为。统筹运用陕西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及时对行政检查数据归集梳理,强化行政指导服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印发《宝鸡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规定》,对6个单位4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备案,反馈备案意见39条,制发《备案意见书》6件,指导2个单位对3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量失当的重大处罚决定依法纠正,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3.24万元。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中乱作为、不作为的监督,成立线索排查专班,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对2024年以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拉网式”倒查,排查案卷200余件,研判“12345”热线投诉举报数据5920条,重点甄别“四乱两执”问题,办结投诉事项21件,满意率100%,向市纪委监委移交线索43条,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动态纠正涉企执法突出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以陕西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宝鸡市司法局

                                                                   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高明,电话:0917—32623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